敬者之失

「敬者」,有两重意思——受尊敬者,及敬畏神者。

在福音机构或教会事奉的领袖,通常是这样的「敬者」——至少在一定时期如此。如果把机构和教会比喻为山,他们往往是山顶或接近山顶的树,因位在高处而更得尊重。当然,能身处领袖之位,通常有过人之恩赐,或过人之信德——至少在人眼中如此。

正因为此,「敬者」失足,让人惊讶和叹息。这样失足的诱因,同世俗社会一样,往往与钱丶权及性有关。钱丶权丶性这三大「杀手」,古今闻名,因为它们与人性深处的欲望同盟,非深刻的丶持续的谦卑不足以抵御。

这深处的欲望,尤强者是控制欲,是膨胀的「存在感」,钱丶权丶性不过是实现这种欲望的外在手段和膨胀存在感的外在表现。所以性侵(此指从轻到强的各类性骚扰丶诱奸和强奸)的实质往往不关乎性,而在於通过软性或硬性的侵略性性行为,来满足深处的控制欲和膨胀的自我感。说到底,是一种深刻的骄傲以性霸道的方式呈现。

性侵不是婚外情或其他不能自禁的「情」,而是对他人的侵犯,尽管许多人容易简单化地将二者等同。性侵者通常无视侵犯对象的感受,如果东窗事发,他们往往喜欢臆想受害者「喜欢」自己,把自己的侵犯归为「两厢情愿」,或更把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是她们一厢情愿主动「诱惑」,自己才一时「中招」,「没把持住」。更有甚者,说受害者是魔鬼的同盟,好攻击身为领袖的自己,破坏神的事工——事实上,自己的控制欲和大写的「我」才是魔鬼的立足之地,将受害者物化为满足自己的工具;他们先侵犯受害者,然後再污其声名,实在是伤害之後抽刀再捅,为了自保让人格不断往低处陷。这种有胆行恶丶没胆承担的人,中文有个词汇描写他们:懦夫。

可惜这些藉口却常常符合脱胎於男权文化的制度与风俗,一些教会和机构的文化和制度也不例外,往往以沉默和无作为的方式纵容丶包庇性侵,或者以惩罚丶歧视丶从门缝里扁看受害者的方式「参与」性侵,让肇事者毫发无损,或者只是不痛不痒地「不方便」一下,对其损害他人的行为无需「心痛」,无需「失控」,无需付出德不配位的代价,位置丶权利依旧收纳袖中,随意挥洒。因此,性侵至今还是一种多发性的「任性」与「纵情」,继续蔓延不止。

为什麽性侵对象往往是肇事者认为可以「拿捏」的人?因为侵犯者的「任性」与「纵情」都是计算过的。若是对方是不好控制的人,或有力量反击,他们预计自己的侵犯行为可能要付太大代价,那麽突然就能「抵得住诱惑」,就能「把持得住」,就有了「抵抗魔鬼」的「恩赐」。

教会/福音机构性侵事件,在对性侵罪越发敏感的今天,时有所闻,但不是往日更少,而是往日被遮盖的更好,不处理,或者处理得更隐秘,更「优雅」。

所以听到性丑闻事件,虽然是教会和福音机构的不幸,从总体来看,却未必是坏事。因为罪若继续被遮盖,被包庇,其「脓疮」只会更扩大,肢体更受损害,机构和教会显得更虚伪,为「盐」为「灯」之说更像是笑话。

隐蔽的问题只有暴露,才能为戒。敢於面对真正的问题,有勇气去诚实地解决,「失颜」的个人丶机构和教会愿意真诚地承担责任,为过失付出当付的代价,也才能重获尊严。

山上山下的树

曾有歌词问:山下有棵大树,山上有棵小树,那棵更大?哪棵更高?

答案如何可能要看这山是什麽山。如果是耶和华的山,山顶和山脚的树在人格上一样高,价值上一样大。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是山顶的树,就可以随便欺负山脚的树却没有後果。因为耶和华不喜悦忽视公义者和他们所献的祭与敬拜,而「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摩 5:7-24)「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意念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24:3)

如果不是耶和华的山,那麽山上的小树都可以随意凌辱山下的树——不管山下的树是大是小。不为什麽,就因为它有「山顶」的势力,山下的大树小树都无法奈之何。一位世界闻名丶着作等身的大学者,曾被一个20几岁的高干子弟无故当众随意训斥,亲眼目睹的朋友说「像训孙子」。这就是山上小树欺凌山下大树的例子。

但福音机构和教会不是耶和华大山上的小丘吗?如果丘顶的性侵者因为自己的权位就可以继续为主「发光发热」,而受害者却往往被迫「爱护教会丶机构甚至上帝的名声」而「咬断舌根肚里吞」,这本身就是一种振耳欲聋的不公义。不正视它不过是在掩耳盗铃而已,是穿着「皇帝的新衣」自嗨,福音未传,他人已经转身窃笑而去。

发生此类事件却不真正去面对的领导群体必须反思,没有发生此类不幸事件的机构和教会,则当警惕,采取措施未雨绸缪。

感谢神,祂允许许多黑暗中发生的事暴露在阳光下,在教会和机构自己不能/不愿妥善处理的情况下,祂会允许世俗媒体和司法来成就公平与公义。上帝不需要/不屑於罪人通过掩盖自己的罪来「维护」祂的形象,圣经启示祂历来如此。

「敬者」之失,说到底,根本原因在於,在失足期间内心先已「失敬」——失去了对神真正的敬畏,因而失去了为人当有的谦卑。付出当付的代价,或许可以帮助找回这份健康的敬畏,真诚悔改,让事奉路上弄丢的谦卑失而复得,重新上路。有些机构/教会的领导层正秉持公义法则如此行,实是基督徒的安慰,也是对相关受害者丶性侵者及机构/教会自身的爱护——受害者可以及时得到伸张公义,性侵者及所在机构/教会早日得到警醒,减少受害人数,并且无需闹到世俗权力的介入才被迫面对,自损名声且让损名播传更远。